懂我再爱我,32岁,青海西宁,大专,未婚
2011-12-02 20:32看完评论,反对的居然以我的同性居多,震惊中。换个角度想,也是,要是说赞成估计会被直指为有某种想法了。可是,难道真没有吗?呵呵,对于文中的试性完全赞成,如果要我准备结婚的对象和我说一定要婚后才行,我会说那就分手吧,总比婚后因为这个离婚好吧。
小邹,29岁,广东深圳,中专或相当学历,未婚
2011-11-19 17:02王雅柏,46岁,贵州毕节,大专,未婚
2011-10-29 02:07找婆姨的,49岁,四川德阳,本科,未婚
2011-09-15 22:07所谓男人不要隐瞒自己的观点,大家都懂的。时代在进步,你不能因自己的观点而改变别人,那就就先改变自己吧!现在应该是男女平等的世纪了。
nwood,46岁,云南昆明,中专或相当学历,未婚
2011-09-13 12:21其实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,事实存在的不会因你喜欢不喜欢而改变。别人的文章只是个人的见解,供大家参考,没有必要这么攻击别人。